發布時間:2018-06-20 瀏覽:51452 次
《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流程
一、補發對象:
1996年11月1日以后在南京出生,因遺失、被盜等情況造成《出生醫學證明》喪失的兒童補辦《出生醫學證明》。
二、補證需提供材料:
新生兒父母向兒童戶口所在區補辦點申請補發(未報戶口參考父母戶口)。非南京戶籍在分娩醫院所在區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江蘇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根據兒童戶口辦理情況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章、區級衛生管理部門審核蓋章),江蘇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可至各區補發申請點領取或南京市婦幼保健院網站公告欄中下載。
2、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報戶口的需攜帶孩子戶口薄原件、復印件;未報戶口的需攜帶父母雙方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聯及首次簽發登記表復印件,無首次簽發登記表需提供住院病例首頁和新生兒記錄頁(上述證明材料需加蓋原簽發機構管理部門印章);戶口已報者存根聯可從派出所復印蓋章。
5、刊登有原《<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
三、補發說明:
1、《 出生醫學證明》補發須由申請兒童父母雙方親自到場辦理,否則不予受理;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內容與原證信息一致;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戶口登記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2、2020年6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婦幼保健院負責的玄武區、秦淮區、鼓樓區、建鄴區、雨花臺區、棲霞區補發《出生醫學一證明》工作,劃歸各區衛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辦理。
四、補辦流程
南京市《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機構一覽表
《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下載下載附件